转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关于发布2017年研究课题指南及开展申报的通知 》

时间:2017-07-19浏览:790

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以下简称学会)组织开展2017年研究课题申报。经过面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教育部考试中心,学会会员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部,学会评估委员会等4个委员会、工科工作委员会等6个工作委员会以及35个专业学位工作委员会征集意见,最终确定51个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方面的重点、难点、热点和基础性问题,形成《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2017年研究课题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指南)。现将指南予以发布,并对申请要求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要求及申请流程

1.申请条件

课题负责人为学会个人会员,或所在单位是学会单位会员。应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领域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雄厚的理论研究实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创造研究条件的能力。

课题研究队伍应尽可能实行一线教育管理者、专家学者、研究生导师及教育管理专业研究生的有机结合。

2.申请程序

申请人结合指南选取类别,自拟题目,准备课题申请材料(附件2)。材料要阐明研究内容、方案、队伍组织和预期成果。

申请人登录学会研究课题申报系统填写信息、上传申请材料、生成“研究课题申请书”(带水印及条形码)。下载该申请书,经课题依托单位盖章后,将电子版回传系统。

课题申报系统开通时间为2017年8月21日-31日。

单位会员研究生管理部门登录课题申报系统中对本单位的课题申请情况予以确认,提交学会。

3.立项评审

学会秘书处负责申请材料的初审工作,对符合课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且材料完备的申请,委托学会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学会会长工作会审定后,由学会秘书处公布立项名单。

4.合同签订

获准立项的课题,申请人应及时登录课题申报系统填写、生成“研究课题合同书”(带水印及条码)。下载该合同书,一式两份,盖章(校级)并邮寄学会秘书处。通知立项后30日内不签立合同的,学会有权终止立项。

5.费划拨

学会对重点课题予以经费资助,拨付办法依照合同条款执行。面上课题结题评审优秀的,学会给予奖励资助。

6.管理依据

学会依照《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课题管理办法》(2017年6月修订)(附件3)及合同条款进行管理。

二、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海淀区清华大学李兆基科技大楼B223-1 邮编:100084

电话:010-62782320,010-62797415,010-62792263(传真)

邮箱:csadge@tsinghua.edu.cn

    网址:http://www.csadge.edu.cn/

 课题申请书.doc

  课题管理办法.pdf

 课题指南与申报通知.pdf

 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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