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首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提案征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1-04浏览:315


各位代表:

我院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第一次会议,将于2018113日召开。为规范、有序做好提案征集和处理工作,保障提案工作成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工作指导思想和原则

教代会”提案是“教代会”代表向大会提交的,围绕学院发展规划、制度建设、党政管理、教学科研、人才队伍建设、绩效分配、人事制度、民主管理与监督、生活福利等方面的问题,经提案审查组审查后交付有关部门办理的合乎规范的意见和建议。“教代会”提案工作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体现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好学院的方针和广大教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充分发挥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推进和谐校园建设,促进学院的稳定与发展。“教代会”提案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并符合我院实际情况,反映广大教职工的意愿。   

二、提案征集对象

我院第一届教职工代表。

三、提案的内容和条件

教代会代表提案的内容原则上限于本院职权范围和教代会职权范围内的对发展规划、制度建设、党政管理、教学科研、人才队伍建设、绩效分配、人事制度、民主管理与监督、生活福利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超出本院职权范围的提案,由院工会将提案做为建议提交校教代会。教职工代表提案必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力求切合我院实际,能客观地反映广大教职工的意愿。

(一)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可列为提案:

1.有关学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的建议和方案;

2.有关学院改革、发展和稳定,创建和谐学院,对学院全局工作影响较大的建议和方案;

3.有关学院教学、科研、管理以及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4.教职工普遍关心的其它重大问题的建议和方案。

(二)有下述情况之一者既不作为提案,亦不作为一般性意见和建议,不予受理。

1.内容涉及国家机密;

2.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问题;

3.教代会”规定职权以外的问题;

4.学院职权范围之外的问题;

5.为代表个人或他人解决个别问题;

6.与提案的严肃性、科学性、规范性相悖的意见和要求。

四、 提案格式

(一)提案按照一事一案的格式提出。提案可由一名教代会代表提出或两名以上(含两名)教代会代表联合提出,也可由代表团(组)提出。

(二)提案应在统一印发的提案表格上规范填写,允许另附页补充(见附件一)。

(三)提案必须包括以下三部分:

1.提案标题,即要求解决什么问题;

2.提案内容,即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

3.建议措施,即提出解决问题的主张和办法。

五、要求

(一)“教代会”提案是全院教职工通过教代会参与学院民主管理的重要形式,是学院工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各代表要高度重视提案工作,积极参与提案工作。

(二)“教代会”代表应以严肃负责的态度行使提案权。提案应围绕学院中心工作。拟订提案前应进行调查研究,做到实事求是,反映大事,一事一案,言之有据,分析清楚,建议具体,简明扼要,书写工整。

(三)征集提案时间为即日起至2018110日。提案表可通过E-mail发送至提案工作组周璇老师QQ邮箱:858735545@QQ.com

附件: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首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提案表.doc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教代会筹备领导组

                                       20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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