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财经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听课制度细则

时间:2015-08-11浏览:94

依据学校《关于加强教学质量管理的实施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教学管理需要,特补充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该项工作由分管教学的学院领导主要负责,各系主任具体组织实施。认真执行学校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以保证教学监控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二、每位教师每学期听课程组教师课堂教学3次以上。

三、各课程组结合教学研究活动,每学期组织1-2次组内集体听课。

四、课程组负责人每学期对本课程组教师听课1次。

五、系主任每周应听1次以上本系教师的课堂教学。

六、学院领导每周至少听1次课。

七、听课人员在听课前领取听课记录(评价)表,听课认真对照各项指标,作好听课记录及评价工作。

八、课程组、系主任及分管院长应组织有关人员对授课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进行评估,并将意见及时反馈给授课教师。

九、系和学院应结合听课情况,对教师、教材、教学方法、教学形式进行总结、研讨,形成相关报告,并作为教师职称晋升,系之间教学质量评比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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