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试行学生选教的通知

时间:2009-11-01浏览:28

各学院(部):

经研究决定,下学期选课时将试行学生选教制度。学生可以在下学期试听两周后重新选择课堂,选择教师。因此本次安排教学任务时采取教师认课方式,可以由多个老师担任相同课程,以提供给学生充足的选择。请各学院(部)在安排任务时,充分考虑选教因素,积极鼓励教师认课,特别是师资充裕的专业课,尽可能给学生提供充足的选教机会。

教 务 处

2009年11月18日

返回 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