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校级特色专业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的通知

时间:2009-09-30浏览:44

各学院:

根据《安徽财经大学本科特色专业建设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2009年特色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限额

特色专业:每个学院限报1个;

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每个学院限报1个。

二、申报条件

(一)特色专业

1.申报专业在专业建设的教学基本条件、专业带头人及教学团队、教学改革、教学管理、人才培养模式、社会声誉等方面应具有良好的基础和明显的优势、特色;

2.申报专业应有硕士点支撑,至少已连续培养了3届毕业生;

3.申报专业近三年招生、就业良好,毕业生受社会和市场欢迎,就业率高,用人单位的综合评价好。

(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1.在人才培养模式方面进行综合性配套改革,突破旧有模式,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具备较为完整和独特的人才培养方案,创新点突出;

2.培养目标明确,对本领域创新型、应用型人才培养具有较为深刻的认识和理解,有明确的工作思路和解决问题的方法,学院重视,拥有较为完善的实施保障体系;

3.人才培养预期效果好,对本领域创新型、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三、申报材料与时间安排

1.申报者需填写《安徽财经大学特色专业建设点申报书》、《安徽财经大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申报书》一式一份。(上述材料可从教务处主页下载)

2.各学院务必于10月30日(周五)之前将上述材料交教务处办公室。同时将电子文档发到:mailto:zhrwei@163.com

附:1、《安徽财经大学特色专业建设点申报书》

2、《安徽财经大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申报书》

安徽财经大学

二〇〇九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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