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登记2007年度上半年科研成果及学术交流情况的通知

时间:2007-08-31浏览:47

 

信工学院的各位老师:
      现将科研处下发的关于登记 2007年度上半年科研成果及学术交流情况的通知》转发如下:
  
各单位:
为配合本科教学评估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科技统计工作, 现需对 2007 年度上半年( 2007.1.1-8.31 )科研成果及学术交流情况进行登记。具体要求如下:
一、科研成果
1 .凡登记的论文成果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若原件未出,可预先登记,但需在备注栏里注明原件未到,等原件出来后再统一到科研处补交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复印封面、目录 需体现杂志刊号 及文章正文,同时在复印件上注明单位及姓名,原件验证后退还,复印件留科研处存档。已申报科研成果奖励的论文在登记时请在备注栏注明。各类成果字数以科研处最终审定为准
2 .若登记的成果属获奖成果,请在备注栏里注明授奖单位、奖励名称及奖励等级。
3 .凡本校教师集体编写的各类专著、教材、工具书、论文等成果,由第一作者登记,其它参与者在第一作者登记的备注栏里反映,切勿重复登记。如与外校教师合著(编)的成果非第一作者也可登记,但同一成果也只能校内第一作者登记。除论文外其它形式的科研成果需提供原件存档。
二、学术交流
1 .登记 2007 年度各单位主办的学术会议、教师参与的各类学术会议、分国际学术交流与国内学术交流两块,请用文字材料将会议名称、地点、时间、参加人次、提交论文篇数作简要说明
2 .登记 2007 年度各单位受聘讲学、社科考察、进修学习、合作研究情况。分国际学术交流与国内学术交流两块,请用文字材料将受聘讲学、社科考察、进修学习的题目、时间、地点,合作研究的题目、合作单位等作简要说明
3 .登记 2007 年度各单位邀请的校外专家所作的学术报告。具体包括时间,被邀专家姓名、单位、职务、职称、学术报告题目、时间
4 .登记 2007 年度本校教师在校内外所作学术报告。要求将学术报告计划书、执行情况表以及相关录音、照片一起上报。
 
三、报送要求
1 .科研成果、学术交流、学术报告登记的相关表格可以在科研处网站“下载服务”中下载。
2 .各单位统一将本单位 2007 年度上半年科研成果及学术交流情况用 excel 表格登记,具体要求见样板,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登记。各类登记表的电子版及书面材料于 9 20 日前报科研处成果管理科,个人报送概不受理。
3 .请报送时将各类成果原件及复印件按登记表顺序整理好,以便快速查验。
      请各位老师务必在9月18日之前到院教学管理办公室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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