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07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时间:2006-12-01浏览:117

信工学院各位老师:

现将校科研处下发的“关于组织申报2007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转发如下:

各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做好2007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社科规划办通字[2006]29号)等有关项目申报文件的要求,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即日起正式受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本次申报项目的类别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人须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请到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网站查询)的相关规定选择申报年度项目中的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或青年项目。申请者应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并参考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提出申请的资助额度。对申请的经费要有合理的预算。

二、 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
1. 请各有关单位领导同志进行广泛动员、精心组织本次项目的申报。
2. 为更好地组织协调项目的申报工作,避免人员及申报题目的重复,请拟申报项目的申请者将拟申报的项目名称、申报类别、项目组成员的基本情况于2006年12月25日前报科研处。
3. 为进一步提高项目申请质量,科研处拟邀请专家对项目的申报材料进行把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者于2007年1月17日前报科研处申请书初稿和活页一份(同时附电子版),以便组织专家初审。
4. 申报项目的申请者应发挥项目组全体成员的优势,结合不同项目指南的要求对拟申报的项目进行深入讨论和充分的论证。
5. 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一位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研究工作。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能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科技计划项目。
6. 在项目申报的过程中,科研处将对全校的申报工作进行组织、协调。

三、 有关表格和材料的下载
申报所需材料可以从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网站(http://www.npopss-cn.gov.cn/)或校园网科研处网页下载。

四、 科研处受理项目申报的截止时间及申报材料的数量
科研处受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正式申请书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2月10日,逾期概不受理。申报三类项目均应按照要求提交电子版及纸质材料(申请书和活页)一式七份。
特此通知!


                                                    信息工程学院  

                                                 二OO六年十二月十九日
 

返回 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