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5-10-02浏览:147

 各位老师:

依据《安徽财经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校政字[2012]33号)文件精神,现组织申报2016年度校级科研项目,就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相关事宜

(一)项目类别

校级科研项目共分五类:重大研究项目、重点研究项目、一般研究项目、自筹经费项目,校级委托项目。

(二)申报要求

本次项目不设申报指南,申请者应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及我校各学科发展的需要,特别是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并且认真查阅《安徽财经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以往相关立项资料,切实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三)申报条件

1.申请校级课题的负责人必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学术造诣,是课题实际组织者和承担者。

2.凡我校在职教学科研人员均可根据自身条件选择申请校级科研项目。

1)申报重大研究项目:主持人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并至少主持过1项省级以上科研项目,且近3年来在校定核心期刊发表过2篇以上相关学术论文或在校定重点期刊发表过1篇以上相关学术论文。

2)申报重点研究项目:主持人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并至少主持过1项厅级以上科研项目,且近3年来在校定核心期刊发表过1篇以上相关学术论文。

3)申报一般研究项目或自筹经费项目:主持人仅限于副高职称以下的青年教师,且公开发表过1篇以上相关学术论文。

4)在研的校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此类课题;当年有主持在研厅级以上科研课题2项以上者,不得申报校级科研课题,且已获立项的厅级以上课题项目组成员不得以类似选题重复申报校级科研课题。

5)申请校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期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科研项目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2个科研项目申报。

(四)其他事项

1.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项目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项目负责人申报资格,如已立项则按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2.重大研究项目和重点研究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1-2年,一般研究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1年。

3.各单位须做好项目申报人申报资格审查、项目申报书形式审查,并做好项目组成员的查重工作。

(五)材料报送

1.集中接收材料时间: 20151125

2.报送材料:

1)纸质版:

《申请书》一式1份(A4左侧装订);

《论证活页》一式1份(活页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及参与人的任何个人信息);

《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加盖单位公章);

相关证明材料(相关学术论文、厅级以上科研课题立项书或结项证书)复印件一式1份,单独装订(封面:请注明申报者姓名)。

2)电子版:《申请书》、《论证活页》及《项目申报汇总表》发至sky529@126.com

3.报送方式:统一报送至学院科研办公室。

特此通知。

安徽财经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doc

安徽财经大学2016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安徽财经大学2016年度校级委托课题申报信息汇总表.xls

安徽财经大学校级委托项目申请表.doc

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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