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递交注意事项

时间:2010-02-28浏览:43

 

各项目申请人:
根据国家规划办《关于做好201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和省规划办指示精神,为做好201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受理工作,保证质量,提高效率,规范操作,确保申报工作按计划进行,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1、因本次申请时间较紧,请各位申请人认真对照科研处有关通知,核对自己申报项目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2、资格审查。申请资格不符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和《关于做好201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重点是第3至12条)相关规定的,特别是参与人员,一定要仔细核实是否符合限项条件。
3、内容审查。选题不符合《课题指南》要求,不具有重要研究价值的;“课题论证”明显简单草率,填写内容有明显缺项的;无相关前期研究成果或前期研究成果与所报课题无关的;申请书填写内容(包括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的基本情况、前期成果等)不实、弄虚作假,或相关成果存在署名权或知识产权争议的。
4、未按照新修订的《申请书》和《活页》规范填写表格的,特别是《活页》中直接或间接透露申请人相关背景材料,以及《活页》最后一页未附上《通讯评审意见表》的。
5、材料装放。《申请书》和《活页》一律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式7份。其中5份《申请书》、5份《活页》,采用“1夹9”方式叠放,即将5份《活页》和4份《申请书》单独叠放在一起,然后夹在另1份《申请书》中缝装订处,以免损坏封面页,请不要把单份《活页》分别夹在每份《申请书》中。其余2份申报材料把单份《活页》分别夹在每份《申请书》中,科研处和省规划办分别留存。
6、时间要求。请务必于3月3日下午下班前递交申请书和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
7、本次申报省规划办将对各校申报材料严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上报。请各位申请人务必仔细核查,如有疑问请与科研处联系,否则后果自负。
 
谢谢各位申请人的大力支持与配合!
 
科研处
2010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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