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报安徽财经大学校级虚体研究机构的通知

时间:2009-12-31浏览:49

 

各学院(部)、校直属研究机构:
依据《安徽财经大学虚体研究机构管理办法》,科研处曾经于200912月下发通知,组织申报校级虚体研究机构。鉴于学校近日将重新遴选校级学科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经研究并报分管校领导同意,现开展补报虚体研究机构的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原申报材料说明
各单位200912月的申报材料原则有效,但虚体研究机构负责人以校级学术带头人/骨干教师作为申报必要条件之一的,如在新一轮校级学术带头人/后备人选遴选中落选,其申请材料自动作废。
二、新申报材料受理
参加新一轮校级学术带头人/后备人选遴选的相关教研人员,如符合《安徽财经大学虚体研究机构管理办法》中的相关条件,请在报送校级学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参选材料的同时,经所在单位同意可向科研处报送设置虚体研究机构的申请材料。
三、新申报材料内容
1.经所在单位分学术委员会初审的《安徽财经大学虚体研究机构申报表》,电子版一份、纸质版3份。《安徽财经大学虚体研究机构申报表》可从科研处网站下载;
2.时间要求:2010111下班前;
3.联系人:科研处刘老师;联系电话:3179676-2;邮箱:ackylxg@163.com
 
                          
20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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