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政字[2010] 号
安徽财经大学关于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工作的改革意见
(经
为了进一步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发展需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提高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强化学术道德意识,体现学生的真才实学和创新能力,认真落实《安徽财经大学关于修订普通本科学分制培养方案的意见》,特对《安徽财经大学普通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细则)提出以下改革意见。
一、毕业论文(设计)的形式
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要求,在确保质量前提下,毕业论文(设计)可以多样化、多形式,可以是传统形式的毕业论文(设计),也可以是反映学生创新能力且与专业教育相关的作品、设计、调研报告、商业策划、竞赛取得的成果、参加科研训练和学科竞赛取得的成果、在报刊杂志发表的
优秀文章等。
二、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学术道德教育和建设
进一步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学术道德教育和建设,各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要参照《安徽财经大学学术道德规范》,制定切实可行的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学术道德规范。教务处每年将对各学院按照不少于当年毕业生总数5%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查,一旦发现有抄袭、剽窃等不端行为,将根据相应文件给予相关学院和指导教师严肃处理。
三、组织实施
由各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和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根据本学科专业人才培养的规律、特点和实际,制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各学院制定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是学校对各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质量评价与监督的重要依据。
1.制定各种类型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规范和要求,比如:作品的形式和数量,竞赛的种类和成果等级等。
2.制定各种类型毕业论文(设计)考核办法。包括要求提供的附件材料,评分标准,答辩要求,成绩评定办法等。
3.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程序。对毕业论文(设计)开始的时间、各阶段内容、最终完成时间、成绩评定时间和档案管理等作出具体规定。
4.毕业论文(设计)抄袭、剽窃等不端行为的认定标准及审查程序、处理举报的工作流程等。
5.针对加强指导教师的责任感的措施以及针对指导教师失职、渎职行为的处理办法。
四、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安徽财经大学
二�一�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