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全面了解本学期课堂教学、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等情况,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研究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强化教师的质量意识和教学责任感,规范本科教育教学过程管理和质量监督。现将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
10月31日—11月11日(第九周至第十周)。
二、重点检查内容
(一)人才培养等相关文件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学校相关文件的贯彻与落实、以及各院(部)普通本科生培养方案执行情况。
(二)前半学期教学工作状态及教学秩序情况。重点检查本学期开学以来有关教学管理,特别是教学进度安排执行和教学日历记载情况;课堂教学内容的针对性、有效性,有无出现教学事故等情况;教学方法改进等情况;实验教学大纲、实验室运行情况登记本、实验报告及实验课表执行、教研活动开展、教学开放周实施等情况。
(三)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开展情况。根据教育部审核评估方案要求,对照“培养效果与培养目标的达成度、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与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适应度、教师和教学资源条件的保障度、教学和质量保障体系运行的有效度、学生和社会用人单位的满意度”这“五个度”全面梳理本学院各专业建设情况。
(四)本科教学工程建设进展情况。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卓越人才培养计划、示范实验实训中心、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建设、教学研究项目等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五)本科教学质量提升及教学督导。邀请专家进行主干课程培训及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改革等情况;学院领导教学督查及教师教学观摩情况。
三、检查方式
检查以自评自查和随机抽查两种方式进行。
第一阶段,自评自查。在自查过程中,各学院(部)应当组织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并邀请联系校领导参加,充分听取教师、学生对教学、教学管理、教风、学风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院长、副院长(主任、副主任)应随堂听课不少于8节。各学院(部)应在全面总结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情况的基础上,认真填写《安徽财经大学期中教学检查总结表》(附件1)、《主干课程培训情况统计表》(附件2),于11月16日之前将纸质版送至教务处质量管理科,并将电子档发送至313532119@qq.com。
第二阶段,学校检查组抽查。学校对各学院(部)的自查情况进行汇总后,安排检查组对各学院(部)教学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附件:1.《安徽财经大学期中教学检查总结表》
2.《主干课程培训情况统计表》
安徽财经大学教务处
201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