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硕士研究生导师增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9-13浏览:478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教育质量,根据我校学科发展和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实际需要,经研究决定,学校拟在原有导师队伍基础上增补、遴选若干名硕士生导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补原则

1.从学科建设的全局出发,择优聘任、宁缺勿滥,有利于学科建设和学科结构优化以及团队建设、有利于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2.通过增补使学位点建设、导师队伍建设、研究生招生与社会需求以及学校发展的目标相适应。

3.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正合理。

4.学术学位硕士生导师与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增补分类进行。

二、增补基本条件

根据《安徽财经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修订)》(见附件1)和《安徽财经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修订)》(见附件2)要求执行。有关申报表格请从附件3下载。

三、增补程序

1.个人申请。达到安徽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基本条件的我校在职教师,均可提出申请。申请人须填写《安徽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申请表》,报所在学位点导师组和培养单位。申请增补的老师请务必在申请表中拟申请指导研究生学位类别栏中选择相应的类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可以同时选择。

2.单位审核。学院根据遴选条件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3.单位评议。学院根据本学科发展总体规划,通过教授委员会评议,并签署意见。

4.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申请人导师资格进行审核和评定。

四、材料报送

申请人须提供如下支撑材料:

1.硕士研究生导师申请表一式2份。

2.学历和学位证书。

3.科研课题合同书。以横向课题作为申报条件之一的,须提供财务处出具的科研经费证明。

4.近五年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的专著。

5.获奖证书。

以上所有材料均应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由各培养单位审验后退回本人,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申请表与复印件共同装订成册。

各单位请于20181214日前,将上述材料连同汇总表(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开)的电子版、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签字)一并报至研究生处学位管理科。

联系老师:黄丽丽王瀚洋联系电话:0552-3173572

箱:acxkxw@126.com

  

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处

2018913

附件1  安徽财经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修订).doc

附件2 安徽财经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修订).doc

附件3 安徽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doc

附件4. 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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