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财经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学督察组工作制度

时间:2015-08-11浏览:120

一、实施教学督察组制度的目的
为保障我院的教学质量,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水平,学院决定成立以分管教学院长为组长,院长、书记为副组长,各系主任、实验室主任为成员,院教学办公室主任为秘书的教学督察组。全面了解教师的教学和学生的学习情况,同时了解各系教学计划的执行以及教学秩序的运行情况。
二、教学督察组的工作职责
(一)通过有计划、有目的地听课和检查,了解全院各门课程和各个教学环节的教学内容、方法、手段的改革和教学大纲的执行情况,反馈教学质量和课程建设现状。
(二)了解教师的教学及学生的学习情况,检查各系的教学管理工作,定期分析、研究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向主管教学的院长及教务处提供教学信息,协助领导把好教学质量关,为建立和健全我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反映广大师生对学校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学院教学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或改进意见。
(四)协助教务处和各系,发现、培养青年教学骨干,总结他们的经验,通过教学观摩课、现场点评等方式及时推广好的教学经验;对于教学经验不足、教学方法不当、教学效果欠佳的青年教师应给予重点帮助和指导,经小组成员集体讨论研究,提出具体指导意见,使其尽快胜任教学工作,保证课堂教学质量。
(五)督察组要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了解科技发展新动向和教学改革的形势与要求,要学习教师法,熟悉学院教学管理制度,对违反管理规定、影响教学秩序的现象,可提出批评,予以制止,并向教学管理部门或学院领导反映。
三、教学督察组的工作要求
(一)教学督察组采用计划听课和随机听课相结合、常规听课和期中教学检查听课相结合,每次听课做记录,课后填写听课评审表,期末装订成册,作为教学管理档案的一部分。
(二)对实验教学、实习环节、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答辩及期中、期末考试等教学环节进行抽样检查。
(三)必要时可与任课教师、系主任等座谈,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与系密切合作,共同把好课堂教学质量关。
(四)可利用课前、课后时间与学生座谈,了解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或在召开有学生代表参加的期中教学检查座谈会,直接听取意见。
(五)与教学主管部门配合,必要时做部分问卷调查。
(六)收集其他学院有关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执行与完善情况。
(七)定期召开教学督察组会议,向院有关领导汇报阶段教学动态,分析教学质量,遇有特殊情况应立即汇报以便及时解决,期终写一份督察工作总结,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今后改进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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