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及学生班级:
2003~2004学年第二学期网上选课预选数据已经维护完毕,现将正选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正选时间
12月19~21日(周五~周日),8:00~21:30。
二、操作步骤
请学生登录“学生网上信息系统”后执行以下操作:
第一步:查看“选课”模块的“课表显示”:有红色字体提示“因选课人数不足,停开”,则请在相应课程类型范围内改选其他课程(从“03-04学年2学期课程查询”中查找);
第二步:查看 “选课”模块中的“选定课程”:如果“抽签”列中蓝色字体显示“点击此处抽签”,则应按照提示进行操作(学生必须参加抽签,否则选课系统将按无效签处理,即从选课学生名单中自动删除)。点击抽签后如果下方显示:“现在是选课正在正选阶段,抱歉,你没有选中……”,则原选课程从课表中自动消失,应在相应课程类型范围内重新选课(包括重新选择新增的原选课程)。
三、注意事项
1.关于必修课程。必修课程教学安排由我处统一安排,但少数学生在预选期间擅自进行了调整,导致课程号与本人所在专业教学计划安排不一致,请务必严格依据教学计划重新进行审核。
2.关于“专业限选课”。必须严格根据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组所列课程选课(注意课程号及课程名,不得多选)。特别是部分专业在专业限选课中设置了专业方向,学生必须始终选修其中一个方向的所有课程(即不得改选其他方向中课程)。
3.关于“公共限选课”。必须严格根据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组所列课程选课(注意课程号及课程名,不得多选)。其中,凡是已经选修学年课程的也必须连续选修对应课程(比如“日语1”与“日语2” ,“德语1”与“德语2”、“法语1”与“法语2”、“俄语1”与“俄语2”、“专业英语1”与“专业英语2”)。
4.关于“公共任选课”。除专升本班级学生外各专业学生必须修满14学分的公共任选课方可毕业,并只能自第四学期开始选修公共任选课(部分一年级学生在预选中选修了此类课程,数据已经被删除,尚未被删除的学生请自己退选);学生应当根据本人已修学分以及计划在校学习时间等情况,合理安排本学期应该选修的学分数,避免给后续课程学习带来过大压力;各专业学生不得选修与该专业教学计划中必修课以及本人已经或即将选修的限选课相同课程。
请各系教学秘书认真组织本次正选,并组织班主任等正确引导学生按照要求选课,特别是要督促在预选期间没有参加选课的学生必须参加本次正选。
咨询电话:3127286,3119686
200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