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度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科研项目的通知

时间:2008-05-02浏览:31

各院(部)、所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我校学科建设,我校2008年度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从即日起受理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科研项目的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导向

项目选题应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充分发挥我校的学科和人才优势, 服务“三农”和供销合作行业发展,体现安财特色。所申报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应有利于解决供销社系统所面临的难点和热点问题,有利于推动学校博士点申报和专业点建设,有利于高层次人才培养。扶持新兴学科、交叉学科研究项目,扶持对学科创新发展起重要作用的研究项目;鼓励跨院所联合申报,发挥群体优势,协同研究解决科研创新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

项目申请者可以结合自己的研究特长和所在学科领域进行选题并设计课题内容,但应避免重复研究。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教研人员积极申报。

二、申请者条件及项目组成员要求

1.凡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的在职在岗教研人员不在限报之列者均可申报。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次不得申报:

(1)主持有供销合作总社科研项目,尚未结项者;

(2)主持有三项以上(含三项)校级以上(含校级)科研项目,尚未结项者。

3.项目组成员以3—5人左右为宜。如果申请者不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含在读博士),项目组成员中可以有一位具有高级职称或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参加,其作用主要是指导项目组成员进行课题申报并实质参与课题研究。

4.项目申请者不得参与本次他人申报的项目,项目组其他成员最多参与两个项目。

三、项目结项要求

1.科研项目立项应在两年内完成,研究周期超过一年的项目应进行中期检查。

2.研究成果达到下列条件之一,准予结项:

(1)结项时所取得的科研成果的数量及质量达到省级研究项目结项标准。

(2)积极鼓励课题成果应用于供销社系统的生产经营管理实践,成果被实际部门采用并产生重大社会经济效益(附相关单位证明),可直接认定结项。

四、申报材料

1. 请申请人提交完整的纸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科研项目申请书》一式两份、课题申请书3-8页一式两份及申请书电子版,各单位汇总后集中申报,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2. 请各单位将本单位的科研项目申请信息以EXCEL表格的形式进行汇总。所包含的信息如下:

申请人

项目名称

项目组成员

项目类别

学科

成果形式

申请经费

所在单位

3. 上述各类申报材料于2008年6月13日前交科研处丁华军老师(电话:3175993),逾期概不办理。

4. 有关项目申请书可以从校园网科学研究下载区下载。

特此通知!

                             科 研 处

                              二○○八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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