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9日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
为进一步提升教师从事科学研究的积极性,产出高质量科研成果,提高科研能力,促进学科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为促进和鼓励教职工积极开展社会服务,学院配套横向课题经费金额10%。
第二条年度科研积分前5名的教职工,分别奖励10000、7000、5000、3000、2000元。
第三条下面第⑴项、第⑵项必须满足,且第⑶项至第⑹项中至少满足1项者,可直进人事处年度考核优秀等级。
⑴无处分且无教学事故者;
⑵教学考核位列学院前50%;
⑶以第一作者且以安徽财经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一类出版社出版专著1部;
⑷副高以上职称者以第一作者且以安徽财经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学术论文权威1篇、重点1篇以上,或重点4篇以上;讲师以下职称者以第一作者且以安徽财经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学术论文权威1篇以上,或重点2篇以上;
⑸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者获国家级项目立项;讲师及以下职称者获省部级以上项目立项(注:省部级项目仅包含教育部项目和安徽省自然基金项目)。
⑹获省部级科研奖励三等奖排名第一、或二等奖排名前二、或一等奖排名前三;或获国家级科研奖励三等奖排名前二、或二等奖排名前三、或一等奖排名前五。科研奖励必须以安徽财经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第四条申报国家级基金项目,其申请书经学院审核报送科研处者,学院准予报销资料费3000元;申报教育部项目和安徽省自然基金项目,其申请书经学院审核报送科研处者,学院准予报销资料费1000元;申报其它三类科研项目,其申请书经学院审核报送科研处者,学院准予报销资料费500元。
第五条经学院同意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的,需向学院提供相关参会资料(特别是照片),否则学院将严格审批其以后参加国内外学术活动的申请。
第六条附则
⑴本办法中的专著、学术论文、科研项目和科研奖励的分类办法参见学校相关文件,且必须与学院的学科建设密切相关。
⑵本办法如果与学校相关文件冲突,以学校文件为准。
⑶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