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制度

关于对校级虚体研究机构进行考核的预通知

时间:2018-04-18浏览:214

各相关单位及虚体研究机构:

依据《安徽财经大学虚体研究机构考核办法》(校政字〔20168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2019年上半年对原有的虚体研究机构进行考核。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611日前经学校批准成立的虚体研究机构。

二、考核时间段

201611日至20181231

三、考核要求

1.请各虚体研究机构要注意时间节点,对照《安徽财经大学虚体研究机构积分细则》,抓紧时间完成目标考核任务,并做实科研机构的署名。

2.各虚体机构成果的统计与认定仅限于学校下文时的核心成员在考核期间发表的成果。

3.考核不通过的虚体研究机构,将予以撤销。

如有疑问,请与科研处成果管理科张老师联系,电话:3177735

附件一:安徽财经大学虚体研究机构考核办法

附件二:安徽财经大学虚体研究机构积分细则

  

科研处

2018417

附件一:安徽财经大学虚体研究机构考核办法.doc附件二:安徽财经大学虚体研究机构积分细则(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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