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2020-2学期线上教学督导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4-28浏览:747

各学院及教学部:

根据教务处工作要求,从2020420日开始,对各学院和教学部的线上教学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导检查内容包括:

1.教学资料上传情况(教学大纲、教学日历、课件、讲稿等)

2.教学平台使用情况(超星学习通、钉钉、QQ、微信等)

3.教学方式与手段(直播、录播、慕课、案例讨论、研讨等)

4.课堂互动情况

5.作业布置情况(是否布置课后作业、是否及时修改等)

6.课堂出勤情况(出勤率、签到时间等)

7.教学效果

8.线上授课时间安排(是否与课表一致,原则上允许错峰调整)

备注:学校督导检查主要通过超星学习通平台来开展。若任课教师没有使用超星学习通开展线上教学,请在超星学习通“通知栏”中标注使用的教学平台、教学方式,线上授课时间等以便督导检查。

 

 

教务处督导与评估中心

202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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