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毕业实习实施细则

时间:2020-12-31浏览:1203

为加强学生运用所学专业知识使学生获得独立工作的能力,并培养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有目的的围绕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进行毕业实习,以便在实践中获得有关资料,为进行毕业设计或撰写毕业论文做好准备。根据《安徽财经大学毕业实习管理办法》(校政字〔2020〕11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 时间安排

毕业实习一般安排在第八学期的第一周至第八周。每个学生实习时间不少于四周。

二条 组织安排

学院成立专门的毕业实习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党委书记担任组长;由学院副院长、党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其中教学副院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各系(部)主任、毕业班辅导员(班主任)、院团委书记担任委员;由院教学科研秘书担任秘书

第三条  学院职责

(一)根据不同学科专业特点,联系符合人才培养要求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为学生提供实习岗位;

)为学生开具毕业实习介绍信;

)毕业实习工作开始前,做好动员及安全教育工作,进行实习工作部署,制定突发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对学生去向进行登记;

)组织毕业实习过程检查,走访实习单位,做好走访记录,保障毕业生实习工作落到实处。

)毕业实习结束后,做好总结工作,对实习过程中产生的文字、影像等资料,做好存档工作。

第四条  系(部)职责

(一)结合专业特点和毕业论文选题制定各专业的毕业实习工作计划

(二毕业实习过程中,各系(部)组织对学生毕业实习单位的走访调查,调研学生的实习情况。

毕业实习结束后,组织本系(部)师生对毕业实习工作进行总结,并对相关毕业实习材料做好存档工作。

五条  指导教师工作职责

(一)指导教师应结合毕业实习工作计划要求,指导学生选择毕业实习场所。

(二)毕业实习过程中,指导教师应与学生及其实习单位保持联系,会同实习单位和有关人员制定实习计划,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指导,严格要求并督促检查学生的实习进度。

(三)学生毕业实习结束后,指导教师应指导学生做好实习总结工作,指导学生填写毕业实习材料并撰写毕业实习报告,进行毕业实习成绩评定。

五条  学生毕业实习基本要求

(一)毕业实习属于教学计划必修环节,获得合格以上成绩才能毕业。每个学生都应认真参加毕业实习,遵守学校和毕业实习单位的纪律,注意人身和财物安全,完成实习任务。

(二)毕业实习期间,应每周撰写毕业实习周记记录实习过程中的所见所闻所感,并结合专业知识进行简要归纳分析总结。周记要每周及时提交指导教师,以便指导教师了解实习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指导。

(三)毕业实习结束后,撰写不少于3000字的毕业实习报告。及时提交毕业实习情况鉴定表、4篇毕业实习周记及毕业实习报告等材料。

六条  毕业实习成绩考核

(一)毕业实习成绩由指导教师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结合毕业实习单位意见及学生综合表现进行评定。毕业实习成绩按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级计分制评定。

(二)学生毕业实习成绩不合格者,需重新参加毕业实习直至成绩合格。

(三)学生毕业实习相关材料由学院存档备查。

七条  其他

(一)本实施细则从202111日开始执行

(二)本实施细则由学院教学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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