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传媒协会章程

时间:2015-12-19浏览:4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信息传媒协会(以下简称为本协会)隶属于共青团安徽财经大学委员会,挂靠单位为安徽财经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为安徽财经大学在校学生传媒爱好者组成的学生团体。  

第二条  本协会全称为安徽财经大学信息传媒协会,简称信协。英文全称 Information   Media  Associations ,缩写为IMA;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讲述当代大学生的故事,展现当代大学生的风采。为广大学生服务,为同学们提供一个展现自我的平台。繁荣校园文化,推动学校社团的发展。协会坚决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校纪校规。  

第四条   本协会的品牌活动是“锦绣嘉年华—信管茶座”,是我校与蚌埠新闻台合办的一项综合类谈话节目。讲述发生在大学校园里的一些现象和事情。 

第五条 本协会以“青春嘉年华”为协会活动主旨,围绕这一主题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活动。 

   

 

 

第二章   会员

第六条   本着承认本协会章程、自愿加入本协会的原则。在校学生均可加入本协会。入会的同学先提出申请,经过审核后并按《安徽财经大学社团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交纳会费后方可成为正式成员。  

第七条   会员申请入会的程序:  

1)向本协会理事会提交入会申请书;  

2)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3)由理事会负责会员登记注册、制作并颁发会员证。  

第八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在本协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发言表决权;  

2)优先参加本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3)有参加本协会主持人选拔的权利;  

4)优先优惠获得本协会服务的权利;  

5)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监督的权利;  

6)会员有介绍新会员入会的权利;  

7)自由退会的权利。  

第九条   会员自愿退会,应当书面申请并交回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承担下列义务:  

1)执行本协会决议的义务;  

2)维护本协会合法权益和声誉的义务;  

3)努力完成本协会交办工作的义务;  

4)向本协会主动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的义务;  

5)会员有对本协会的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的义务;  

6)不得无故缺席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  

   

 

 

第三章   工作人员

第十一条   是本协会的会员,并且通过理事会举行的面试后才可以正式成为协会的工作人员  

第十二条   工作人员的权利  

1)工作人员有对协会理事会有建议,批评,监督的权利;  

2)在干事例会上有发言权;  

3)有参加本协会主持人选拔的权利;  

4)有被选为年终“优秀工作人员”的权利;  

5)有参加理事会成员选举的权利。  

第十三条   工作人员的义务  

1)本协会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理事会的决议;  

2)本协会工作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  

3)本协会工作人员有维护协会公共形象的义务;  

4)本协会工作人员不计较个人得失,必须具备一定的奉献精神;  

5)在每次全体干事例会和本部门的例会中,不得无故缺席。  

第十四条   全体干事例会累计无故缺席达三次者,本部门例会累计无故缺席达五次者,由协会理事会表决通过后,取消工作人员的资格;  

第十五条   每次例会,工作人员请假向该部门负责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理事会成员向会长请假。  

   

 

 

第四章   协会组织机构和负责人

第十六条   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信息传媒协会的领导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以及由它选举产生的协会理事会。会员大会原则上每学期召开一次,由协会工作人员召集。  

第十七条   本协会现设有办公室、新闻部、公关部、宣传部和企划部五个职能部门。办公室主要负责协会各项活动的计划的制定和协会内部制度的健全;新闻部主要负责协会品牌节目“锦绣嘉年华—信管茶座”的制作;公关部主要负责协会的外部联系和每学年的大型校园活动的制作;宣传部主要负责协会宣传活动。各部门通力合作,各尽其能,各司其职。  

第十八条   本协会的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1)制定和修改本协会章程;  

2)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  

3)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4)决定终止事宜;  

5)决定其它重大事宜。  

第十九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二分之一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举行,会员代表大会作出的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届2年,因特殊情况提前或超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校社团管理部审查,并经校社团管理部批准同意,但超期换届不超过1年。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的职权:  

1)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  

2)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  

3)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4)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5)决定会员及工作人员的吸收或除名;  

6)决定各个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7)领导本协会各部门开展工作;  

8)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9)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二十三条   本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不超过两名。会长任期不超一年,在任期结束前一个月如无特殊情况必须召开全体会员大会选举下一届工作人员,并报校学生团体管理部。  

第二十四条   本协会的会长、副会长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有较强的领导组织能力和在协会有较高的威望;  

2)个人综合素质和文化素养比较高;  

3)学习与工作可以并行,二者互不受影响;  

4)没有挂课的经历。  

第二十五条   本协会各职能部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至两名。由协会常务委员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六条   本协会的部长、副部长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熟悉本部门各项工作流程,工作态度认真积极主动,有创新精神;  

2)综合素质较高,协调能力较强;  

3)能为工作人员作出表率作用。  

第二十七条   本协会两周召开一次全体工作人员例会,建立健全考勤制度。  

第二十八条  本协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员大会,主持各个职能部门的日常工作;  

2)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3)代表本协会参加出席其他协会的联谊活动和签署有关文件。  

第二十九条  本协会理事行使下列职权:  

1)协助会长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各项具体工作;  

2)处理本部门其他日常事务;  

3)提名工作人员的吸纳和销去名单;  

4)对本部门工作人员有教育教导的权利。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条   本协会经费来源:  

1)会员缴纳的会费;  

2)有关企业单位的赞助;  

3)院校资助;  

4)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   本协会按照《安徽财经大学社团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收取会费;  

第三十二条   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协会的日常运作,不得用于其他方面;  

第三十三条   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出纳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四条   本协会财务由公关部来统一管理,公关部理事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五条  本协会的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学校规定的社团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和校社团管理部的监督。  

第三十六条   本协会换届或人事更迭之前必须接受校社团管理部和其他主管单位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七条  本协会的资产,任何个人不得侵占、私吞或挪用;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八条  本协会章程的修改,由理事会4/5代表提出,委员会大会审议;  

第三十九条  本协会修改的章程,在会员大会通过后10日内,报校社团管理部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章程经2006123日第四次全体委员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协会的理事会;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自校社团管理部核准之日起生效。    

   

                                                 

                                                    信息传媒协会  

       二�一零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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