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研究生:
为切实做好我院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7〕581号)文件精神和安徽财经大学《关于开展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领导小组
为保证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学院决定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与督查、申诉工作委员会,组织和监督本次评选工作。
(一)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主任:夏万军
副主任:戴道明 徐勇
成员:胡笑梅郑兵云余永红周健 施文君
秘书:郑晴晴
(二)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督查和申诉工作委员会
主任:吴永夺
成员:张家迎 郑丽琳 乔联宝王秋祎
秘书:王秋祎
举报申诉电话:0552-3173762
举报申诉邮箱:109168165@qq.com
二、参评对象与评选依据
(一)参评对象
1.所有在籍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不含提前毕业研究生,不含处于休学状态及保留学籍的研究生。
2.研究生在学制期限内申请和获得国家奖学金的次数不限,但其已经用于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科研成果或奖项不得在下次申请时重复使用。
(二)评选依据
国家奖学金评选按照《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修订)》(校政字〔2015〕96号文,见附件1)执行。
三、各专业年级名额分配
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我院推荐1个名额。
四、操作进度安排
(一)9月19日。学院在网上公布《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方案》以及相关材料。
(二)9月20日-9月21日。学生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准备申请表等相关材料,电子版材料9月21日晚发至邮箱1064076428@qq.com。
(三)9月22日上午11点前。申请学生提交相关纸质材料到学院团学辅导办公室审核。
(四)9月23日-9月24日。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与监督、申诉工作委员会审核材料,召开评审工作会议,确定学院拟推荐获奖名单。
(五)9月25日-9月29日。学院将拟推荐获奖名单在学院主页公示,并将所有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申报材料和评审过程中的相关材料按照顺序装订成册,留存备查。
(六)9月30日。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党委研究上工作部研究生管理科。
五、注意事项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和学校相关制度规定,杜绝弄虚作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充分发挥国家奖学金的激励作用。
(二)各类留存和报送材料必须真实、可靠,严谨弄虚作假,如有违规,一经发现取消评优资格,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各位研究生班主任要做好宣传和动员工作,要将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传达到每位研究生及其导师,动员符合条件的学生积极申请。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