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为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学校将对教职工暂借款进行清理,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未清偿暂借款的教职工抓紧报账,还清借款。个人可登陆“财务处网站-财务信息综合平台-综合查询-个人借款”查询欠款信息。
二、教职工须于12月15日前还清所欠借款。确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清偿的,教职工个人应说明原因,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汇总后于12月20日前报送校财务处审核备查。
三、对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还清欠款的教职工,自2018年1月起从欠款教职工的工资津贴中分期扣回,直至还清欠款为止。
四、请各单位积极配合,认真组织好本单位教职工的清偿欠款工作。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7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