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人字〔2018〕2号
各学院(部):
根据《安徽财经大学中青年教师参加社会实践实施办法》〔2018〕号)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中青年教师社会实践考核暨2018年社会实践计划编制,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7年中青年教师社会实践考核
(一)考核对象
经学校批准参加2017年社会实践的中青年教师,具体名单见附件4。
(二)考核程序
1.完成6个月以上社会实践的中青年教师填写《安徽财经大学中青年教师社会实践考核鉴定表》(附件1),并撰写不少于3000字的社会实践报告。
2.中青年教师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考核,并联合接收单位提出鉴定意见报人事处。
3.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科研处和相关学院对已完成社会实践的中青年教师考核评定,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三)有关待遇
学校对社会实践考核结果合格以上等级的教师予以相应资助补贴。
二、2018年中青年教师社会实践计划编制
(一)各学院(部)结合自身情况,分批安排中青年教师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参加社会实践的中青年教师人数不得超过本部门在编专任教师总数的5%,超过人数学校将不予以安排。
(二)申请进行社会实践的中青年教师须填写《安徽财经大学中青年教师社会实践申请表》(附件2)交所在单位审核,社会实践时间不少于6个月。
(三)各学院(部)审核并确定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中青年教师名单,填写《安徽财经大学中青年教师社会实践计划一览表》(附件3)报人事处。
(四)人事处将拟参加2018年社会实践的中青年教师情况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审批。
三、材料报送时间
《安徽财经大学中青年教师社会实践考核鉴定表》(附件1)、《安徽财经大学中青年教师社会实践申请表》(附件2)、《安徽财经大学中青年教师社会实践计划一览表》(附件3)及社会实践报告(一式一份),于2018年1月10日前一并交至人事处师资科。其中《安徽财经大学中青年教师社会实践计划一览表》(附件3)还须提供电子版,请同期发送至邮箱:acrscsz@163.com。
联系人:靳峰 张文静 联系电话:3175976
附件:
1.安徽财经大学中青年教师社会实践考核鉴定表
2.安徽财经大学中青年教师社会实践申请表
3.安徽财经大学中青年教师社会实践计划一览表
4.安徽财经大学2017年中青年教师参加社会实践人员名单
附件4:安徽财经大学2017年度中青年教师参加社会实践人员名单.xlsx
安徽财经大学人事处
201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