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政字〔2018〕13号
关于给予王海婷等4名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王海婷,女, 2015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2班学生;
王琼琼,女, 2015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1班学生;
顾 玲,女, 2015级电子信息工程专业0班学生;
苏 琳,女, 2015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2班学生。
上述4名同学在2018年5月16日学校对学生宿舍的例行安全检查中,被查出使用违规电器,其行为违反了《安徽财经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修订)》。经教育后以上同学认错态度良好,主动作出深刻检讨并保证今后不再出现类似违纪行为。为严肃校规校纪,警示其他同学,经学院2018年5月21日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海婷等4名同学通报批评。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