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王海婷等4名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时间:2018-06-06浏览:1051

安徽财经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文件


院政字〔201813


关于给予王海婷等4名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王海婷,女, 2015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2班学生;

王琼琼,女, 2015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1班学生;

顾  玲,女, 2015级电子信息工程专业0班学生;

苏  琳,女, 2015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2班学生。

上述4名同学在2018516日学校对学生宿舍的例行安全检查中,被查出使用违规电器,其行为违反了《安徽财经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修订)》。经教育后以上同学认错态度良好,主动作出深刻检讨并保证今后不再出现类似违纪行为。为严肃校规校纪,警示其他同学,经学院2018521日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海婷等4名同学通报批评。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8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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